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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转让的情况和形式是什么?
作者:莆田裕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6-01 08:10:14
现在越来越多的朋友选择转让注册的闲置商标,这样不仅可以使商标无用,而且可以获得微利。商标转让的情况和形式是什么?如果你不明白。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商标转让是莆田商标注册人将其注册商标展示、出售或者转让给他人以取得所有权和专用权的行为。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在转让后6个月内共同向商标局申请转让登记或者价格评估。一些国家规定商标应与企业一起转让。我国对与企业一起转让商标没有规定,但规定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转让商标的商品质量。商标也可以作为投资。商标转让:
一、如果公司商标暂时闲置,没有使用需求,可以转让并兑现。
二、因企业合并、兼并、重组而转让商标的。注:转让商标时,需要转让手头的同类商标。此外,已经申请但尚未核准注册的商标,也可以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形式包括合同转让、继承转让和行政命令转让:
三、合同转让是指转让人与受让人签订转让合同或者协议,转让注册商标的行为。
四、遗产转让,是指依法登记的个人或者个体工商户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法定继承人继承其注册商标。
五、行政命令引起的商标转让,是指经法院和其他公共机关认定商标权属后的商标转让。注:在实践中,大量商标转让是通过合同进行注册的。
以上是上标标招商标转让的转让情况和转让形式。你现在明白了吗?我们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
人民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需要对注册商标权进行保全的,应当向商标局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对注册商标权进行财产保全的解释》规定:人民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需要对注册商标权进行保全的,应当向商标局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载明要求商标局协助保全的注册商标的名称、注册人、注册证号码、保全期限以及协助执行保全的内容,包括禁止转让、注销注册商标、变更注册事项和办理商标权质押登记等事项。
对注册商标权保全的期限一次不得超过六个月,自商标局收到协助执行通知书之日起计算。如果仍然需要对该注册商标权继续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前向商标局重新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继续保全。否则,视为自动解除对该注册商标权的财产保全。人民法院对已经进行保全的注册商标权,不得重复进行保全。
一、在确定商标名称时,根据《商标法》第八条的规定,可以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分开来的任何可见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立体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以上要素,均可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二、上述名称不得违反中国商标法下列禁止条款:《商标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六条(点击查看第一排法律的详细内容)。
三、根据商标分类表确定注册类别和商品。申请登记的基本步骤1)填写《免费商标网上委托查询表》或直接致电本公司商标代理人进行预申请查询。申请前检索是检查是否存在与计算机注册商标相冲突的在先申请。
如有,可不经登记而拒绝申请。但检索并不是万能的,也不是必须的,只是为了减少被拒绝的风险。目前,可检索的商标仅限于文本商标(图形商标检索单独讨论)。为了缩短盲区,降低被拒的风险,我们也可以在商标局找你。
2)如果搜索失败,您需要提供一个新名称并再次搜索,直到代理认为它可以应用。
3)使用前检查注意事项:无论采用何种检索方式,根据国际惯例,查询涉及的莆田商标注册信息一般不包含最新申请的盲区信息,不包含处于复审状态的信息,不包含根据国际双边或多边公约、条约、协定等享有优先权的信息,仅供申请人参考,不具有法律效力。尽管如此,我公司仍承诺尽最大努力向甲方提供尽可能准确、最新的商标申请注册信息,并及时通知客户。商标注册信息不准确的,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编辑出版的《商标公告》为准。由此可见,商标申请前的检索虽然不是必要的,但却是非常必要和关键的一步,因为相对完整的检索可以大大降低注册成功的风险,而且检索的主观性(包括审查员的审查)也非常强,因此值得提倡的是委托一个认真的以及负责任的代理人和有经验的代理人。
4)签署委托书,交纳申请费和代理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公司申请的,应当在我们提供的商标代理委托书上盖章;个人申请的,应当在商标代理委托书上签字。
注:申请人也可以申请多个自然人(或单位)。按要求提供样品商标:样本可以是文本、图形或组合,单个商标图案的大小在5*5-10*10cm之间。指定应用程序的类别:在确定一个国际分类后,通常不是将属于同一类别的所有商品或服务列为商标的使用范围,而是确定不超过10个属于同一类别的商品名称或服务(商标分类)。如果超过10种,每种超级项目的官方费用将增加100元。按照一标一类的登记原则,所选货物(物项)应属于同一商品分类。如果货物(项)属于不同的分类,则需要多次申请。
商标申请审查流程及周期由于商标申请量大,国家商标局审查进展相对缓慢,商标注册完成时间需要2-3年。国家详细审查情况见《商标注册审查流程图》。商标的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商标形式审查是对商标注册申请文件和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审查,主要是对商标注册申请书的填写是否真实、准确、清晰以及相关手续是否齐全的审查。商标注册申请的实质审查,是指商标局审查员依照现行《商标法》和《中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对通过形式审查的商标注册申请的有效性进行审查其申请日期,通过检索、分析、比较和必要的调查研究,从而确定是给予初步审批还是驳回行政行为。商标的实质审查是决定商标能否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关键环节。目前商标局对注册商标申请的实质审查主要从三个方面着手:
2)商标是否使用法律禁止使用的文字、图形;
3)商标注册是否与原申请或者注册的商标权相冲突。
商标审查后可能发生的情况初审是指经正式审查和实质审查,认为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的商标注册初审决定。初审公告是指在商标公告中公布初审、核准的商标,征求公众意见,协助商标局审查。所谓“部分驳回”,是指驳回的理由仅涉及指定商品或者服务的,可以驳回该商品的商标注册申请,初步核准并公告在其他指定商品上使用的商标注册申请。
《商标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与他人在同一商品上已经注册或者初步核准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局应当驳回申请,不得作出下列决定:公告。提出的异议:《商标法》第三十条规定,认为商标公告中公布的初步审定商标的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请求其不予核准注册。对公告商标提出异议的,进入异议复审程序。所需文件:
l)商标代理委托书一式两份,由申请人盖章或者签名;
2)许可合同备案申请表,由许可方盖章或签字;
3)提供双方签订的商标许可合同协议书正本一份;
4)被许可人营业执照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现在社会的经济种类十分的繁多,其中商标是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商标过户是现在很多人都会进行的一种经济活动。但是很多人却对于商标过户的转让手续不是十分的了解。商标过户的途径申请人可以委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可的具有商标代理资格的组织代理,也可以到国家商标局莆田商标注册大厅直接办理。
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组织共有近万家,分布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选择哪种方式,申请人应当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决定。如果申请人熟悉商标法律法规及相关程序,经常居所或者营业场所的通邮状况良好的,可以直接到商标局办理;若不具备上述条件,最好还是委托商标代理组织代理。
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场所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转让注册应当委托商标代理组织代为办理。商标局在对商标转让进行审查的过程中,往往要给申请人发出各种文件,如补正通知书、驳回通知书等。这些文件大多要求申请人对原申请内容做一定修改并回复。这些文件一般通过邮局邮寄,鉴于中国部分地区的邮递通道不是很畅通,加之有些申请人地址发生变动,商标局发出的文件申请人收不到的现象屡有发生,所以,若是自己去办理可能会影响商标转让的进程。
商标代理组织中的商标代理人对商标法律法规比较熟悉,商标业务较为精通,能比较准确地理解委托人和商标局的意图,协助当事人对商标局发出的要求修改的文件作出准确的修改,使转让注册申请的审查得以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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